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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管理案例分析(1)
[来源:财管中心] [作者:严宏 于芳华] [日期:26-05-28] [热度:]


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管理案例分析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宏 于芳华



一、案例背景
某保险公司是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占比达65%,是其核心业务板块。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相关要求及年度审计计划,第三方中介机构接受委托对该被审计单位近两个会计年度欺诈风险管理情况开展专项审计,重点聚焦车险理赔环节(欺诈高发领域)。

二、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项目介绍

(一)某保险公司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的现状

被审计单位已建立欺诈风险管理相关制度,设立反欺诈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反欺诈人员,搭建了理赔欺诈监测系统,但系统监测规则主要针对大额理赔案件,对小额高频理赔案件的监测力度不足,且未充分与公安、交通、维修行业等外部部门建立数据共享机制。


(二)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案例介绍
某保险公司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公司总部、各级分支机构(含分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涵盖全资子公司、控股附属机构,重点关注基层营业网点及高风险业务集中部门的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

1、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依据
(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
(2). 监管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2024年第26号)、《保险机构风险管理规定》《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相关监管文件及规范性要求;
(3). 行业标准: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反欺诈自律规则、欺诈风险监测指标体系、行业联防联控相关规范等;
(4). 内部制度: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内部控制流程、岗位职责说明书、审计管理制度、考核问责办法等内部文件。


2、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的目标
立足审计监督职能,紧扣当前金融监管政策要求,以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全流程为核心,全面核查被审计保险机构(以下简称“被审计单位”)欺诈风险管理体系的健全性、有效性和合规性,精准识别欺诈风险管理各环节存在的薄弱点、漏洞及违规问题,揭示欺诈风险隐患,评估欺诈风险管控成效。同时,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欺诈手段新特点,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推动被审计单位完善欺诈风险管理机制、强化内控执行、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助力构建“监管引领、机构为主、行业联防、各方协同”的四位一体反欺诈工作体系,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行业高质量发展。

3、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范围
(1). 主体范围:被审计单位总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重点覆盖业务规模较大、欺诈风险高发的分支机构)、内设风险管理部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承保、理赔、销售、客服等核心业务环节)、信息技术部门等;
(2). 时间范围:本次专项审计覆盖近两个会计年度及审计期间内发生的欺诈风险管理相关业务活动,重大事项可追溯至以前年度;
(3). 业务范围:涵盖财产险、人身险、农业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各类险种的承保、理赔、销售、续保、退保等全业务流程,重点关注车险、医疗险等欺诈高发险种,以及财政补贴类险种的欺诈风险管控情况。

4、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方法与技巧
结合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的特点和当前欺诈手段的隐蔽性、多样性,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技巧,提升审计效率和精准度,确保审计工作深入有效开展,重点采用以下方法:

(1)常规审计方法
1). 查阅资料法
全面查阅被审计单位欺诈风险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说明书、业务记录、审核记录、调查记录、系统数据、审计报告、监管检查报告、培训记录、问责记录等资料,梳理欺诈风险管理全流程,排查制度缺陷和执行漏洞。查阅过程中,重点关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对关键资料进行复印、留存,作为审计证据。
2). 访谈法
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的人员开展访谈,包括被审计单位董事会、管理层、反欺诈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信息技术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及一线员工等。访谈内容围绕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职责履行、流程管控、技术应用、问题整改等方面,通过开放式提问、封闭式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实际情况,排查欺诈风险线索和管理薄弱点。访谈过程中,做好访谈记录,必要时要求被访谈人签字确认,确保访谈内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 实地核查法
深入被审计单位总部及重点分支机构,实地查看业务办理流程、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运行情况、办公场所环境等,核实业务操作的规范性和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承保、理赔等核心环节,实地核查投保标的、事故现场、维修场所、医疗机构等,核实业务的真实性,排查虚假投保、欺诈理赔等行为。实地核查过程中,拍摄现场照片、视频,收集相关证据,确保审计结论的客观性。
4). 抽样审计法
结合被审计单位业务规模、风险水平,采用随机抽样、分层抽样、重点抽样等方式,抽取一定数量的投保单、保单、理赔案件、销售记录等业务资料进行核查。抽样过程中,明确抽样范围、抽样比例和抽样方法,确保样本的代表性和随机性。对抽样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扩大抽样范围,深入核查,排查是否存在系统性、普遍性问题。

(2)专项审计技巧
1). 数据分析法
依托被审计单位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系统等数据资源,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如SQL、Python等),对业务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排查欺诈风险线索。重点关注以下数据异常:
——时间异常:保单生效后短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事故发生后长期未报案、短期内多次投保或理赔等;
——金额异常:大额投保、大额理赔、理赔金额接近免赔额或保额上限、短期内多次小额理赔累计金额较大等;
——人员异常:同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短期内多次投保或理赔,同一代理人、销售人员代办大量高风险业务,员工亲属频繁投保或理赔等;
——业务异常:重复投保、跨机构投保、投保标的与实际情况不符、理赔材料存在虚假信息等;
——关联异常:不同保单、理赔案件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如同一事故、同一车辆、同一人员关联多个保单或理赔案件),中介机构、外包服务商关联多个欺诈案件等。
通过数据对比、趋势分析、关联分析等方式,识别数据异常,锁定审计重点,深入核查欺诈行为。同时,结合行业反欺诈平台数据、外部相关部门数据(如公安、医疗、交通等),进行交叉验证,提升数据分析法的有效性。
2). 风险评估矩阵法
结合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特点,建立欺诈风险评估矩阵,从“保单生效至事故时间、报案延迟时间、事故地点合理性、材料一致性、历史理赔记录、理赔金额、客户配合度”等维度,对承保、理赔等业务环节的欺诈风险进行量化评分,划分低、中、高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对高风险业务和案件进行重点核查,低风险业务进行常规核查,提升审计针对性和效率。评分过程中,明确评分标准和依据,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3). 线索追踪法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欺诈风险线索(如数据异常、群众举报、监管通报等),采取“顺藤摸瓜”的方式,层层追踪,深挖欺诈行为的根源和相关责任人。重点追踪以下线索:虚假投保的资金流向、欺诈理赔的款项转移路径、销售人员误导投保的具体行为、中介机构参与欺诈的操作流程等。通过线索追踪,收集完整的审计证据,明确欺诈行为的性质、金额和责任人,确保审计结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加强与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合规部门及外部相关部门的协作,共享线索信息,提升线索追踪的效率。
4). 函证法
针对投保标的真实性、理赔材料真实性等关键事项,向第三方单位(如医疗机构、车辆管理部门、维修企业、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所在单位等)发送函证,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函证内容明确、具体,要求第三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对未回复或回复异常的函证,进一步核查原因,补充收集审计证据。函证过程中,做好函证控制,确保函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防止被审计单位干预函证结果。
5). 穿透式审计法
针对复杂的欺诈案件(如团伙欺诈、跨机构欺诈、利用中介机构欺诈等),采用穿透式审计法,打破部门、机构界限,深入核查欺诈行为的全链条。重点穿透核查中介机构、外包服务商的业务操作,排查其与被审计单位员工勾结欺诈的情况;穿透核查资金流向,排查欺诈款项的转移、拆分、隐匿等行为;穿透核查业务流程,排查各环节的违规操作和责任缺失情况。通过穿透式审计,全面掌握欺诈案件的全貌,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3)特殊场景审计技巧
1). 团伙欺诈审计:重点关注同一群体、同一区域、同一时间段内的集中投保、集中理赔等异常情况,通过数据关联分析,识别团伙欺诈成员及关联关系,收集团伙欺诈的证据,核查团伙欺诈的操作流程和资金流向;
2). 技术欺诈审计:针对利用伪造、篡改电子数据、虚假电子证明等技术手段实施的欺诈行为,联合信息技术专业人员,对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利用数据恢复、电子取证等技术,提取欺诈证据;
3). 小额欺诈审计:关注小额理赔、小额投保等容易被忽视的领域,通过批量数据分析,排查短期内多次小额欺诈的行为,累计核算欺诈金额,评估小额欺诈的整体风险,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小额欺诈管控。

5、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难点
结合本次专项审计实践,针对车险理赔团伙欺诈案件,审计过程中主要面临以下4个难点,与方案中审计方法、技术支撑等相关要求高度契合,也反映出保险行业欺诈审计的共性问题:

(1)欺诈手段隐蔽性强,证据收集难度大
本次涉案团伙采用“小额高频”的欺诈模式,单次理赔金额均在5000元以下,低于被审计单位欺诈监测系统的重点监测阈值,不易被发现;且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理赔人员、维修厂负责人、报案人相互勾结,伪造事故现场、虚开维修单据、编造事故原因,形成完整的欺诈链条,相关证据(如伪造的维修单据、虚假事故照片)仿真度高,审计人员需逐一核实单据真实性、事故真实性,证据收集耗时费力。

(2)数据共享不足,跨部门协同难度大
被审计单位的理赔欺诈监测系统未与公安、交通、税务、维修行业协会等外部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无法实时核查事故真实性、维修单据合法性;同时,被审计单位内部各部门数据壁垒明显,理赔数据、财务数据、客户数据未实现有效联动,审计人员需分别调取各部门数据,手动进行关联分析,增加了审计工作量,也影响了审计效率。

(3)内部人员参与欺诈,核查阻力大
本次欺诈案件涉及被审计单位一线理赔人员,部分理赔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修改定损记录、审核虚假单据,且对审计核查存在抵触情绪,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拖延提供资料;部分涉案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销毁证据、串供,进一步增加了审计核查的阻力,也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沟通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4)小额欺诈排查难度大,易形成监管盲区
被审计单位将欺诈监测重点放在大额理赔案件上,对小额理赔案件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和核查机制,且小额理赔案件数量多、单笔金额小,审计过程中难以实现全面核查,只能通过抽样审计、数据异常分析等方式锁定重点,部分小额欺诈案件可能被遗漏,形成监管盲区。

三、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内容及程序
围绕被审计单位欺诈风险管理“制度建设—组织架构—流程管控—技术支撑—监督考核—协作联动”全链条,结合当前监管要求和行业欺诈风险特点,明确以下核心审计内容及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层层深入、重点突出。

(一)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审计
1. 审计内容

(1)制度建设: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要求,建立健全与业务性质、规模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欺诈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处置、报告、问责等相关制度,制度内容是否完整、可操作,是否及时根据监管政策更新和行业发展调整;
(2)组织架构: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明确董事会、监事会(监事)或履行监事会职责的专业委员会、管理层、欺诈风险管理负责人和反欺诈职能部门在欺诈风险管理中的职责、权限及报告路径,是否建立专门的反欺诈职能部门或配备专职反欺诈人员,分支机构是否明确欺诈风险管理责任主体,岗位职责是否清晰;
(3)人员配备:核查反欺诈人员的数量、专业资质是否与业务规模、风险水平相匹配,是否定期开展反欺诈培训和业务学习,提升反欺诈专业能力,是否建立反欺诈人才培养机制;
(4)体系评价: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定期对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评价,评价频率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每年一季度报送上一年度评价报告),评价内容是否全面,评价结果是否用于优化完善欺诈风险管理体系。

2. 审计程序
(1)收集被审计单位欺诈风险管理相关制度文件、组织架构图、岗位职责说明书、人员名册、培训记录、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等资料;
(2)访谈被审计单位董事会、管理层、反欺诈职能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了解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职责履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3)核查制度文件的完整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对照监管政策要求,检查制度是否存在缺失、滞后或与监管要求不符的情况;
(4)核查组织架构设置的合理性,检查反欺诈职能部门设立及人员配备情况,评估人员专业能力与工作需求的匹配度;
(5)核查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评价流程、评价内容、评价结果应用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评价流于形式的问题;
(6)记录审计发现的问题,收集相关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全业务流程欺诈风险管控审计
聚焦保险业务全流程,重点核查承保、理赔、销售等欺诈高发环节的风险管控情况,兼顾续保、退保等环节,排查欺诈风险隐患。

1. 承保环节欺诈风险管控审计
(1)审计内容: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承保环节欺诈风险识别机制,是否对投保标的真实性、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资质、投保意愿等进行严格审核;是否加强对高风险投保业务(如短期投保、高额投保、集中投保等)的管控;是否建立投保信息核验机制,对接外部数据(如车辆信息、人员信息、医疗信息等)核查投保信息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假投保、重复投保、恶意投保等欺诈行为未被识别的情况;农业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等财政补贴类险种,是否单独开展欺诈风险持续性评估。
(2)审计程序:
① 收集承保业务流程文件、投保审核标准、高风险业务识别清单、投保信息核验记录、财政补贴类险种风险评估报告等资料;
②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投保单、保单,核查投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审核流程是否规范,审核记录是否完整;
③ 核查高风险投保业务的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对高风险业务进行重点审核、跟踪监测;
④ 核查投保信息核验机制的运行情况,检查是否对接外部数据开展核验,核验结果的应用情况;
⑤ 排查虚假投保、重复投保等欺诈线索,结合业务数据对比分析,核实相关欺诈行为是否被及时识别和处置;
⑥ 检查财政补贴类险种欺诈风险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和应用效果。

2. 理赔环节欺诈风险管控审计
(1)审计内容: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理赔环节欺诈风险监测、识别和处置机制,是否对理赔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核;是否加强对理赔案件的调查核实,尤其是高风险理赔案件(如大额理赔、集中理赔、短期内多次理赔等)的调查力度;是否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理赔欺诈监测;是否存在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事故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造成保险事故等欺诈理赔行为;是否建立理赔欺诈线索协查机制,积极配合行业组织开展线索串并、案件处置等工作。
(2)审计程序:
① 收集理赔业务流程文件、理赔审核标准、理赔调查制度、欺诈监测规则、理赔欺诈线索协查记录等资料;
②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理赔案件,核查理赔申请材料(如医疗单据、事故证明、维修单据等)的真实性、完整性,检查审核流程是否规范,调查记录是否完整;
③ 重点核查高风险理赔案件的调查核实情况,检查调查流程、调查方法是否合理,调查结果是否准确;
④ 核查理赔欺诈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检查监测规则是否科学、全面,是否能有效识别欺诈线索,监测结果的处置是否及时、规范;
⑤ 排查理赔欺诈线索,结合理赔数据、外部数据(如医疗数据、交通数据、公安数据等)对比分析,核实欺诈理赔行为的真实性及处置情况;
⑥ 检查理赔欺诈线索协查机制的落实情况,核查与行业组织、其他保险机构的协查配合情况。

3. 销售环节欺诈风险管控审计
(1)审计内容: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销售环节欺诈风险管控机制,是否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销售行为;是否存在销售人员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代签名、虚构投保需求等欺诈行为;是否对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进行严格筛选和反欺诈监督,是否存在中介机构、外包服务商参与欺诈的情况;是否建立销售人员异常行为排查机制,严防内部人员欺诈。
(2)审计程序:
① 收集销售管理制度、销售人员培训记录、中介机构合作协议、外包服务合同、销售人员异常行为排查记录等资料;
② 访谈销售人员、销售管理部门负责人,了解销售环节欺诈风险管控情况,排查销售人员欺诈行为线索;
③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销售记录、投保单,核查销售行为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投保、代签名等问题;
④ 核查中介机构、第三方外包服务商的筛选流程和反欺诈监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中介机构、外包服务商参与欺诈的情况;
⑤ 核查销售人员异常行为排查机制的运行情况,检查排查频率、排查内容、排查结果处置是否规范。

4. 其他环节欺诈风险管控审计
(1)审计内容:核查被审计单位在续保、退保、批改等环节的欺诈风险管控情况,是否建立相应的风险识别和处置机制;是否存在续保欺诈、虚假退保、违规批改保单等欺诈行为;是否加强对退保资金流向的监管,防范退保欺诈风险。
(2)审计程序:
① 收集续保、退保、批改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操作流程、业务记录等资料;
② 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续保、退保、批改业务记录,核查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排查欺诈行为线索;
③ 核查退保资金流向,检查是否存在异常资金转移、虚假退保套取资金等问题。

(三)欺诈风险管理技术支撑审计

1. 审计内容

(1)信息系统建设: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或在现有信息系统中嵌入反欺诈功能,系统是否覆盖欺诈风险识别、监测、评估、处置等全流程;系统功能是否完善,是否能满足欺诈风险管理工作需求;
(2)数据管理:核查欺诈风险管理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是否规范,数据是否真实、完整、准确、规范,是否做好业务要素数据内部标准与行业标准衔接;是否依法处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和行业数据信息,保证数据安全性和完备性;
(3)技术应用: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开展欺诈风险监测、识别和预警,技术应用效果是否明显;是否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确保反欺诈信息系统安全可控运行;
(4)系统维护:核查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升级、优化情况,是否建立系统故障应急处置机制,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2. 审计程序
(1)收集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系统功能说明、数据管理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系统维护记录、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
(2)实地查看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测试系统功能,评估系统对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的支撑作用;
(3)核查相关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检查数据收集、整理、存储、使用的规范性,以及数据标准衔接情况;
(4)核查先进技术在欺诈风险管理中的应用情况,评估技术应用效果,检查是否存在技术应用不到位、效果不佳的问题;
(5)核查系统维护、升级、优化情况,检查应急处置预案的完整性和可操作性,测试应急处置能力;
(6)检查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评估信息系统安全可控性。

(四)欺诈风险管理监督考核与问责审计

1. 审计内容

(1)内部监督:核查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是否定期开展欺诈风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是否全面,检查结果是否及时反馈并用于优化欺诈风险管理工作;是否建立欺诈风险举报机制,对举报线索的处理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建立激励机制,对举报、调查、打击欺诈违法犯罪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2)考核评价: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将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考核指标是否科学、合理,考核权重是否适当,考核结果是否与薪酬分配、职务晋升挂钩;
(3)问责机制: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欺诈风险管理问责机制,对在欺诈风险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参与欺诈行为的人员,是否依法依规追究责任;问责程序是否规范,问责力度是否适当,是否存在问责流于形式的问题。

2. 审计程序
(1)收集内部监督检查报告、举报机制相关文件、举报线索处理记录、激励表彰文件、绩效考核制度、问责制度、问责记录等资料;
(2)访谈内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了解欺诈风险管理监督、考核、问责工作开展情况;
(3)核查内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检查内容、检查流程、检查结果应用是否规范;
(4)核查举报机制的运行情况,检查举报线索的处理及时性、规范性,激励机制的落实情况;
(5)核查绩效考核体系中欺诈风险管理相关指标的设置及考核实施情况,评估考核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6)核查问责机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问责记录、问责程序,评估问责力度的适当性,排查是否存在应问责未问责、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五)反欺诈协作与宣传教育审计

1. 审计内容

(1)行业协作: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积极参与行业反欺诈协作,是否加入行业反欺诈平台,是否按照要求共享欺诈风险信息、欺诈线索;是否配合行业组织开展反欺诈专项行动、线索串并、风险排查等工作;
(2)外部协作: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与公安、司法、医疗、交通、税务等外部相关部门建立反欺诈协作机制,是否及时通报欺诈线索,配合开展欺诈案件查处工作;是否推动与外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3)宣传教育:核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将反欺诈宣传教育纳入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是否建立多元化反欺诈宣传教育渠道,是否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营业场所等开展反欺诈宣传,是否有效提高消费者对欺诈的认识和防范能力;是否开展内部反欺诈宣传培训,提升员工反欺诈意识和能力。

2. 审计程序
(1)收集行业协作相关文件、信息共享记录、专项行动参与记录、外部协作协议、宣传教育计划、宣传材料、培训记录等资料;
(2)访谈反欺诈职能部门负责人,了解反欺诈协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3)核查行业协作的参与情况,检查信息共享、线索串并、专项行动配合等工作的落实情况;
(4)核查外部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检查与外部部门的沟通协作、线索通报、案件查处配合情况;
(5)核查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宣传渠道、宣传内容、宣传效果,以及内部培训的开展情况和效果。

四、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问题与建议

(一)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问题

结合本次审计核查情况,对照《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工作方案》中核心审计内容,发现被审计单位在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全业务流程管控、技术支撑、监督考核等方面存在多项问题,其中核心问题如下:

1欺诈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不完善
(1). 制度执行不到位:被审计单位虽制定了理赔欺诈风险管理制度,但未结合车险小额理赔特点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制度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且未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2). 人员配备不足:该地市分公司未配备专职反欺诈人员,反欺诈工作由理赔人员兼任,且未开展系统的反欺诈培训,理赔人员反欺诈意识和专业能力不足,无法有效识别欺诈线索。
(3). 体系评价不规范:被审计单位未按监管要求,每年对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未及时发现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不足,也未根据评价结果优化完善管控措施。

2车险理赔环节欺诈风险管控存在严重漏洞
(1). 报案审核不严格:理赔人员未对报案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同一车辆短期内多次报案、同一报案人关联多起案件”等异常情况未及时排查,导致虚假报案顺利通过审核。
(2). 定损环节违规操作:部分理赔人员与维修厂勾结,夸大车辆损失程度,虚设定损金额,且未实地核查车辆维修情况,仅根据维修厂提供的单据进行定损,导致定损结果失真。
(3). 理赔材料审核不规范:未建立理赔材料双人审核机制,理赔人员单独审核虚假维修单据、伪造的事故证明,未发现单据中的造假痕迹,导致虚假理赔案件顺利赔付。

3欺诈风险管理技术支撑不足
(1). 监测系统存在缺陷:被审计单位的理赔欺诈监测系统监测规则不合理,重点监测大额理赔案件,对小额高频理赔案件的监测力度不足,未设置“同一车辆多次理赔、同一维修厂关联多起案件”等异常监测指标,无法有效识别小额欺诈线索。
(2). 数据管理不规范:理赔数据、客户数据、维修厂数据未实现统一管理,数据缺失、数据错误等问题突出,且未与外部部门实现数据共享,无法对理赔信息进行交叉验证,影响欺诈线索的识别效率。
(3). 先进技术应用不足:未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欺诈风险监测,仍依赖人工审核,无法实现欺诈线索的自动识别、预警和跟踪,审计效率和精准度较低。

4监督考核与问责机制落实不到位
(1). 内部监督缺失: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合规部门未定期开展车险理赔欺诈风险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对理赔环节的违规操作未及时发现和纠正;未建立有效的欺诈风险举报机制,员工和群众的举报线索无法得到及时处理。
(2). 考核评价不合理:未将欺诈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理赔人员的绩效考核体系,理赔人员的考核重点放在理赔效率和赔付率上,导致部分理赔人员为追求业绩,忽视欺诈风险管控,甚至参与欺诈行为。
(3). 问责力度不足:对以往发现的理赔违规问题,未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仅进行简单的批评教育,问责流于形式,无法形成有效震慑,导致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5反欺诈协作机制不健全
(1). 行业协作不足:未积极参与行业反欺诈平台建设,未按要求共享欺诈风险信息和欺诈线索,无法与其他保险机构开展线索串并、案件协查等工作,难以有效打击跨机构欺诈行为。
(2). 外部协作薄弱:未与公安、交通、维修行业协会等外部部门建立反欺诈协作机制,未及时通报欺诈线索,也未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欺诈案件查处工作,无法形成反欺诈工作合力。

(二)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建议
针对本次对保险公司保险行业欺诈风险管理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政策要求及行业实际,提出建议如下:
1、督促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发现的制度缺陷、流程漏洞等问题,完善欺诈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内部控制,提升欺诈风险管理水平;
2、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反欺诈技术应用,完善欺诈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提升欺诈风险识别、监测和处置能力;
3、督促被审计单位加强员工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员工反欺诈意识和专业能力,营造诚实守信、合规经营的企业文化;
4、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强行业协作和外部协作,完善反欺诈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反欺诈工作合力;
5、将整改情况纳入被审计单位后续审计重点内容,定期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推动建立欺诈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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