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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管理案例分析
[来源:财管中心] [作者:严宏 于芳华] [日期:26-06-02] [热度:]


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管理案例分析
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严宏 于芳华



一、案例背景
被审计机构主要经营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业务,近两个会计年度保费收入年均增长15%,截至审计期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XX亿元,资金运用结构为:固定收益类资产XX亿元(占比60.47%)、权益类资产XX亿元(占比24.42%)、另类投资XXX亿元(占比11.63%)、其他资产X亿元(占比3.48%),涉及托管银行2家、投资管理人3家、项目合作方12家。

二、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项目介绍

(一)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的现状

本次专项审计严格遵循工作方案要求,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监管政策,聚焦被审计机构近两个会计年度(2023-2024年)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涵盖总部及所属1家保险资产管理子公司,延伸审计托管银行、重点投资项目合作方等关联机构,重点核查资金运用合规性、真实性、风险管控及内部控制情况,排查重大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被审计机构规范资金运用管理,落实监管政策要求。
审计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先后出台《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政策,被审计机构存在部分存量投资业务需按“新老划断”要求整改,新增投资业务需严格遵循新规,这也成为本次审计的重点关注内容。

(二)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案例介绍

1、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依据根据

(1).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
(2). 监管政策:《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银保监会2021年第1号)、《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026年)、《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4年)、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二支柱)、风险综合评级相关规定等;
(3). 行业标准:保险行业会计准则、精算规范、偿付能力报告编制指引、准备金评估方法规范等;
(4). 内部制度:被审计保险公司内部偿付能力管理制度、资本规划、风险管控流程、准备金管理内控制度、工作底稿制度等。

2、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的目标
立足审计监督职能,紧扣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最新监管要求,对被审计保险机构资金运用的合法合规性、真实有效性、风险可控性及内控健全性开展全面专项审计。重点核查资金运用是否符合监管比例要求、是否精准服务实体经济与新质生产力发展、是否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揭示资金运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内控缺陷及管理漏洞,提出针对性审计建议,推动被审计机构规范资金运用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保险资金长期“耐心资本”优势,助力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

3、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范围
(1). 时间范围:本次专项审计覆盖近两个会计年度及审计期间内的保险资金运用相关业务,重点核查重大投资项目、违规高发领域及政策调整后新增业务,必要时追溯至业务发生初始环节,延伸核查存量违规业务整改情况;
(2). 业务范围:被审计机构所有保险业务资金(包括保费收入、责任准备金、自有资金等)的运用活动,涵盖固定收益类投资、权益类投资、另类投资(含股权投资、不动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等)、境外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及资金委托受托管理等各类业务;
(3). 机构范围:被审计保险机构总部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含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涉及资金运用决策、执行、监督、核算等相关部门及岗位,必要时延伸审计资金运用合作机构(如托管银行、投资管理人、项目合作方等)。

4、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方法与技巧
结合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的复杂性、专业性特点,立足审计效率和审计质量,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突出审计技巧,确保审计工作精准、高效,有效识别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
(1)基础审计方法
1). 查阅资料法
全面查阅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相关的制度文件、决策资料、投资合同、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托管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监管报送资料等,重点关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查阅过程中,注重对关键资料的核对,如投资合同与审批文件的一致性、财务凭证与银行对账单的一致性、投资收益核算与会计准则的一致性,同时结合最新监管政策,核查资料是否符合政策要求,重点关注权益类资产比例、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等政策调整后的资料合规性。
2). 实地核查法
对重大投资项目、高风险投资项目、可疑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深入项目现场,了解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盈利能力,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实地核查过程中,可结合现场勘查、走访相关单位(如项目合作方、托管银行)等方式,获取第一手审计证据,重点排查虚假投资、资金挪用、项目停滞等问题,尤其关注另类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状况。
3). 座谈访谈法
与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合规、风控、财务、内部审计等部门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进行座谈访谈,了解资金运用业务流程、内控执行情况、风险防控情况、政策落实情况等;与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单独访谈,排查违规操作、利益输送等线索。访谈过程中,注重引导访谈对象如实反映情况,做好访谈记录,对访谈中发现的疑点及时核实,重点关注政策调整后相关岗位人员对新规的执行情况和认知程度。
4). 核对分析法
对资金运用相关数据进行核对分析,包括投资金额、投资比例、投资收益、资金划转等数据,与监管要求、内部制度、市场行情进行比对,识别异常数据和违规线索。例如,将被审计机构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与监管上调后的档位标准进行核对,将投资收益与市场同类项目收益进行比对,将资金流向与投资合同约定进行核对,分析差异原因,排查违规问题;同时结合资产负债联动分析,关注利差损风险相关数据。
(2)专业审计方法
1). 风险导向审计法
结合保险资金运用行业风险特点(如利差损风险、另类投资风险、跨领域风险敞口等)和被审计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风险评估,识别高风险领域和关键风险点,确定审计重点和审计范围。围绕高风险领域(如违规通道业务、关联投资、重大股权投资等),加大审计力度,重点核查,提高审计效率和针对性。例如,针对权益类资产比例上调后的风险,重点核查超比例投资、违规权益投资等问题;针对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重点核查行业范围合规性、决策流程规范性。
2). 数据分析审计法
运用信息化审计工具,对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相关数据进行全面采集、整理、分析,包括资金划转数据、投资交易数据、财务核算数据、风险监测数据等,通过数据比对、趋势分析、异常筛查等方式,识别违规线索和风险隐患。例如,通过分析资金划转的时间、金额、流向,排查资金空转、挪用等问题;通过分析投资交易的频率、金额、对手方,排查关联交易、虚假交易等问题;通过分析风险监测数据的变化趋势,识别风险预警信号。同时,利用非现场审计监测系统,实现对资金运用业务的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
3). 延伸审计法
对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相关的合作机构(如托管银行、投资管理人、项目合作方、关联企业等)进行延伸审计,核实合作业务的合规性、真实性,排查通过合作机构规避监管、违规投资、利益输送等问题。延伸审计过程中,重点查阅合作协议、资金划转记录、项目运营资料等,与合作机构相关人员进行访谈,获取相关审计证据。例如,延伸审计托管银行,核实资金托管的规范性、资金划转的合规性;延伸审计重大股权投资项目合作方,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和盈利能力。
4). 函证法
对被审计机构的投资对手、托管银行、合作机构等发送函证,核实投资业务的真实性、资金的真实性、债权债务的真实性等,获取外部审计证据。函证过程中,严格控制函证的发出、收回流程,确保函证的真实性、有效性,对未回函或回函存在异常的,及时进行核实。例如,向托管银行函证资金余额、资金划转情况;向投资对手函证投资金额、投资收益、债权债务情况。
(3)审计技巧
1). 聚焦重点,精准突破:围绕当前监管重点(如权益类资产比例调整、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服务新质生产力等)和行业高风险领域,聚焦重大投资项目、大额资金运用、关联交易等关键环节,精准排查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避免面面俱到、重点不突出。
2). 疑点追踪,一查到底: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疑点问题(如异常资金划转、虚假资料、违规审批等),坚持追踪到底,深入核查疑点背后的真实情况,不轻易放过任何线索,确保问题查深、查透、查实。例如,对可疑的资金划转,逐环节追踪资金流向,核实资金最终用途;对虚假的项目资料,实地核查项目实际情况,确认是否存在虚假投资。
3). 交叉验证,多方印证:对审计证据进行交叉验证,通过不同渠道、不同方式获取的审计证据相互印证,确保审计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例如,将投资合同、审批文件、财务凭证、银行对账单、实地核查结果进行交叉验证,核实投资业务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将内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监管检查报告进行交叉验证,核实问题的真实性和整改情况。
4). 结合政策,精准定性:严格按照最新监管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精准定性,区分违规问题的性质、情节轻重,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定性不准、处罚不当。例如,对权益类资产超比例投资问题,结合监管上调后的比例标准,区分故意违规和无意违规,结合情节轻重定性;对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违规问题,结合新规界定标准和“新老划断”要求,精准定性。
5). 注重细节,防范遗漏:关注资金运用业务的细节问题,如审批流程的细微漏洞、财务核算的微小差异、资料的细微瑕疵等,这些细节往往可能隐藏重大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例如,关注审批文件中的签字、日期是否完整,财务凭证中的附件是否齐全,投资合同中的条款是否符合监管要求,避免因忽视细节导致审计遗漏。

5、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难点
结合本次审计实践,紧扣工作方案要求,本次审计主要面临以下4个难点,均为保险资金运用专项审计中的典型共性问题:
(1). 违规通道业务核查难度大:被审计机构存在通过嵌套投资、委托第三方管理等方式开展通道业务的情况,部分通道业务以“丧失财产独立性”和“受托人让渡管理职责”为特征,资金流向层层嵌套,涉及多个合作机构,资金真实投向难以追踪,需逐环节延伸审计,且部分合作机构不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增加了审计核查的难度和工作量。
(2). 投资收益真实性核查难度高:被审计机构部分另类投资项目周期长、收益核算复杂,存在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虚增投资收益的嫌疑,审计过程中需结合市场行情、项目实际运营情况,对投资收益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部分项目缺乏公开市场参考价格,收益合理性难以判断,需通过多方交叉验证确认。
(3). 新规衔接执行情况审计难度大:审计期间监管政策调整,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范围等均有更新,被审计机构部分存量业务需按“新老划断”要求整改,新增业务需严格遵循新规,审计过程中需准确区分存量业务与新增业务的合规标准,核实存量业务整改计划的合理性和执行进度,判断新增业务是否严格按新规执行,对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解和实操能力要求极高。
(4). 内控缺陷核查难以量化: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体系看似健全,但部分内控流程未有效执行,存在不相容岗位未分离、决策流程简化等问题,此类内控缺陷具有隐蔽性,难以量化评估其对资金运用业务的影响,需结合具体业务流程、访谈记录及审计证据,综合判断内控缺陷的严重程度及潜在风险。

三、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内容及审计程序
围绕保险资金运用全流程,结合当前监管政策要求和行业风险点,重点从资金运用合规性、真实性、风险管控、内部控制四个维度开展审计,明确具体审计内容及审计程序,确保审计工作层层深入、重点突出。

(一)资金运用合规性审计
1. 审计内容

(1)监管比例执行情况:核查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是否符合监管上调后的要求,是否严格按照偿付能力充足率对应档位执行比例标准;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集中度比例是否符合监管规定;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投资比例是否不再单独计算,是否符合监管放宽要求;各类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是否严格遵守,无超比例投资情况。
(2)投资范围合规情况:核查保险资金运用是否符合监管规定的投资范围,是否存在违规投资禁止类领域的情况;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是否符合界定标准,可投资行业范围是否涵盖科技、大数据产业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否专注主业、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境外投资是否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符合境外投资监管要求。
(3)关联交易合规情况:核查保险资金关联投资是否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是否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金、利益输送等违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关联投资比例限制,无违规关联投资情况。
(4)审批程序合规情况:核查资金运用项目是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审批流程是否完整、规范,审批权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投资业务的情况;重大投资项目是否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审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
(5)政策落实情况: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及时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最新政策要求,是否根据政策调整及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对政策要求的“新老划断”事项,存量业务整改计划是否制定、是否按进度推进,新增业务是否严格按新规执行。
2. 审计程序
(1)查阅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管理制度、投资决策文件、审批流程文件、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核实制度是否符合最新监管政策要求,审批流程是否明确;
(2)调取近两个会计年度资金运用明细、投资组合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财务资料,核查各类投资品种的比例、金额,与监管比例要求进行比对,确认是否存在超比例投资情况;
(3)抽查重大投资项目、关联投资项目的审批资料,包括审批请示、会议纪要、决策文件等,核实审批程序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4)查阅关联交易台账、披露报告,核实关联交易的审批、定价、披露情况,排查利益输送等违规线索;
(5)与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部门、合规部门、风控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岗位人员座谈,了解政策落实情况、审批流程执行情况,核实是否存在违规操作行为;
(6)延伸核查资金运用合作机构,核实合作机构资质、合作协议合规性,确认是否存在通过合作机构规避监管、违规投资的情况。

(二)资金运用真实性审计
1. 审计内容

(1)资金投向真实性:核查保险资金是否真实投向审批确定的投资项目,是否存在虚假投资、空转资金、挪用资金等情况;是否存在通过通道业务、嵌套投资等方式掩盖资金真实投向,规避监管要求的行为,重点核查以“丧失财产独立性”和“受托人让渡管理职责”为特征的违规通道业务。
(2)投资收益真实性:核查投资收益的核算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虚增投资收益、隐瞒投资损失的情况;投资收益的确认、计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及内部核算制度要求,是否及时足额结转投资收益;是否存在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掩盖资产质量问题的情况。
(3)资金划转真实性:核查保险资金的划转是否合规、真实,资金从保费收取、准备金计提至投资运用的划转流程是否完整,资金流向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资金截留、挪用、转移等违规情况;托管银行的资金托管是否规范,资金划转是否经授权审批。
(4)资料真实性:核查被审计机构提供的资金运用相关资料(包括投资合同、审批文件、财务凭证、审计报告等)是否真实、完整、有效,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资料的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是否真实,整改情况是否属实。
2. 审计程序
(1)调取资金运用相关的投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收款凭证、银行对账单、托管报告等资料,核实资金投向、资金划转情况,与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比对,确认资金投向的真实性;
(2)查阅投资收益核算资料、资产减值准备计提资料,结合市场行情、投资项目实际运营情况,核实投资收益的真实性、准确性,检查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3)对资金流向进行追踪审计,从资金划出到最终投向,逐环节核查,确认资金无截留、挪用、空转等情况;
(4)抽查部分投资项目,实地核查项目运营情况,核实项目真实性、盈利能力,与被审计机构提供的项目资料进行比对,排查虚假投资线索;
(5)核查财务凭证、会计账簿,确认资金运用相关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虚列支出、虚增收益等违规核算行为;
(6)核实被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声明的真实性,检查声明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如实披露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三)资金运用风险管控审计
1. 审计内容

(1)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制度,是否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各类风险;风险管理制度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是否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如利差损风险加大、另类投资风险突出等)及时更新完善。
(2)风险识别与评估: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建立常态化的风险识别、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对资金运用风险进行排查、评估,识别的风险点是否全面,评估方法是否科学;对重大投资项目是否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报告是否真实、完整,是否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3)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核查各类风险的防控措施是否具体、可行,是否有效落实;信用风险防控方面,是否对投资对手、合作机构进行信用评级,是否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市场风险防控方面,是否建立市场行情监测机制,是否采取有效的对冲、止损措施;流动性风险防控方面,是否合理配置流动性资产,是否建立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保险资金能够及时变现,满足赔付、退保等资金需求;操作风险防控方面,是否建立岗位制衡机制,是否存在操作漏洞。
(4)风险监测与预警: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建立资金运用风险监测体系,是否运用信息化手段对资金运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风险预警指标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及时发出风险预警,对预警的风险是否及时采取处置措施,风险处置是否有效。
(5)存量风险处置:核查被审计机构存量违规资金运用业务、高风险投资项目的处置情况,是否制定处置计划,处置措施是否有效,处置进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风险蔓延、扩大的情况。
2. 审计程序
(1)查阅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制度、风险评估报告、风险监测报告、应急处置预案等资料,核实风险管理制度的健全性、风险评估的全面性、风险防控措施的可行性;
(2)与被审计机构风控部门、资金运用部门相关人员座谈,了解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处置的具体流程和执行情况,核实风险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3)调取风险监测数据、预警记录、风险处置台账,核实风险监测的有效性、预警的及时性、处置的有效性;
(4)抽查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报告、风险处置资料,核实风险评估的科学性、风险处置的合理性;
(5)结合市场行情、行业风险情况,对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风险状况进行分析评估,识别重大风险隐患,核实被审计机构对利差损风险、跨领域风险敞口的防控情况;
(6)核查被审计机构内部稽核开展情况,核实内部稽核是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稽核结果是否及时报告监管部门,是否根据稽核发现完善风险防控措施。

(四)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审计
1. 审计内容

(1)内控体系建设: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体系,是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核算等各环节的职责分工,是否实现决策权、运营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涵盖资金运用全流程,是否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要求。
(2)决策流程内控:核查资金运用决策流程是否规范,决策权限是否明确,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是否经过充分论证,是否存在决策程序简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情况;决策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存档备查。
(3)执行流程内控:核查资金运用执行环节是否严格按照决策要求开展业务,执行流程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擅自变更投资方案、违规操作等情况;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实现不相容岗位分离(如投资决策与执行、资金划转与审核、风险监测与执行等岗位),岗位制衡机制是否有效。
(4)监督流程内控:核查被审计机构是否建立健全资金运用监督机制,内部审计部门是否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是否定期开展资金运用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及时反馈、整改;合规部门、风控部门是否对资金运用业务进行常态化监督,监督记录是否完整,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处理;是否聘请符合条件的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向监管部门报告。
(5)信息系统内控:核查资金运用信息系统是否健全,是否能够满足资金运用业务开展、风险监测、核算管理等需求;信息系统的权限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越权访问、违规操作等情况;信息系统的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数据备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建立完善非现场内部审计监测、操作及管理功能在内的内部审计信息系统。
(6)人员管理内控:核查资金运用相关岗位人员的资质、能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是否建立健全人员培训、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是否定期开展监管政策、业务知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培训;是否建立离任审计制度,主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资金运用部门负责人和重要岗位人员离任前是否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是否向监管部门报告。
2. 审计程序
(1)查阅被审计机构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架构文件、岗位说明书、决策流程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等资料,核实内控体系的健全性、职责分工的合理性;
(2)调取资金运用决策记录、会议纪要、执行台账、监督记录等资料,核实决策流程、执行流程、监督流程的规范性;
(3)对资金运用相关岗位人员进行访谈,了解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内控执行情况,核实不相容岗位分离、岗位制衡机制的落实情况;
(4)核查内部审计报告、外部审计报告、合规检查报告,核实监督机制的运行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5)实地查看资金运用信息系统的运行情况,核查系统权限管理、数据安全、备份防护等情况,测试系统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
(6)查阅人员培训记录、考核资料、离任审计报告,核实人员管理内控的落实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时间是否满足每年不低于40小时的要求。

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问题与建议

(一)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问题

结合工作方案中核心审计内容,本次审计共发现各类问题18项,其中重大违规问题3项、一般违规问题12项、风险隐患3项,主要集中在合规性、真实性、风险管控及内部控制四个维度,具体如下:

1、合规性方面(6项)
(1). 权益类资产超比例投资:被审计机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对应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上限为30%,但审计期末权益类资产实际占比24.42%,看似未超上限,但其中投资创业投资基金金额XX亿元,未单独核算集中度比例,违反《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存在隐性超比例风险。
(2). 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违规:被审计机构2023年对某房地产企业开展重大股权投资X亿元,该企业不属于科技、大数据产业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违反《关于保险资金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关于投资范围的规定,且未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3). 关联交易合规性不足:被审计机构与关联企业开展委托投资业务,金额XX亿元,未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关联交易定价未进行公允性评估,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资金的嫌疑。
(4). 部分存量业务未按新规整改:监管政策调整后,被审计机构部分存量通道业务未制定整改计划,未按“新老划断”要求推进整改,且新增通道业务仍存在规避监管的情况。
(5). 境外投资审批程序缺失:被审计机构2024年开展境外债券投资2亿元,未履行境外投资审批程序,未向监管部门报备,违反境外投资监管要求。
(6). 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投资比例违规:税延养老保险普通账户投资权益类资产比例单独核算,未按新规要求与其他账户合并计算,违反监管放宽要求。

2、真实性方面(4项)
(1). 资金投向虚假:被审计机构2023年投入X亿元用于某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审计实地核查发现,该项目未实际开工建设,资金被挪用至房地产领域,属于虚假投资,通过伪造项目合同、审批文件等资料掩盖真实投向。
(2). 投资收益虚增:某另类投资项目实际亏损X亿元,被审计机构未按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反而虚增投资收益X亿元,通过调整财务核算方式,掩盖资产质量问题,违反会计准则及内部核算制度要求。
(3). 资金划转不规范:保险资金从保费收取、准备金计提至投资运用的划转流程不完整,部分资金划转未经授权审批,资金流向不清晰,存在资金截留情况。
(4). 资料弄虚作假:被审计机构提供的部分投资合同、风险评估报告存在伪造、变造情况,内部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不真实,整改情况未如实披露,违反资料真实性要求。

3、风险管控方面(4项)
(1). 风险管理制度不完善:未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如利差损风险加大、另类投资风险突出)及时更新风险管理制度,缺乏针对境外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的专项风险管控措施,风险管理制度未涵盖全部风险类型。
(2). 风险识别与评估不到位:未建立常态化风险识别、评估机制,对重大投资项目未开展专项风险评估,部分投资项目未进行信用评级,未建立信用风险预警机制,对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监测不及时。
(3). 风险防控措施未落实:流动性资产配置不足,未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无法确保保险资金及时变现以满足赔付、退保等需求;操作风险防控存在漏洞,未建立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
(4). 存量风险处置滞后:部分高风险投资项目未制定处置计划,处置进度缓慢,存在风险蔓延、扩大的情况,未及时向审计领导小组及监管部门报告存量风险情况。

4、内部控制方面(4项)
(1). 内控体系不健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未涵盖全流程,决策权、运营权、监督权未实现有效分离、相互制衡,未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要求。
(2). 决策流程不规范: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程序简化,存在盲目决策、违规决策情况,决策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未存档备查;部分投资项目存在越权审批、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业务的情况。
(3). 监督机制失效:内部审计部门未独立履行监督职责,未定期开展资金运用专项审计,合规部门、风控部门的常态化监督不到位,监督记录不完整,发现的问题未及时处理;未聘请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年度专项审计。
(4). 人员管理内控缺失:资金运用相关岗位人员部分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素养,未定期开展监管政策、业务知识、风险防控等方面的培训;未建立完善的离任审计制度,主管投资的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前未进行离任审计,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时间未满足每年不低于40小时的要求。

(二)保险业务资金运用专项审计建议
本次专项审计案例严格遵循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暴露了保险机构资金运用业务存在的共性问题,结合审计实践,提出以下6点建议。
1. 坚守合规底线,严格落实监管政策:保险机构资金运用必须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行业规范,密切关注监管政策调整,及时调整资金运用策略,严格执行“新老划断”要求,规范权益类资产配置、未上市企业重大股权投资、关联交易等业务,杜绝违规投资、规避监管等行为,确保资金运用合规有序。
2. 强化真实性管理,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真实性是保险资金运用的核心要求,保险机构需建立健全资金投向审核、资金划转监管、投资收益核算等管理制度,杜绝虚假投资、虚增收益、资金挪用等行为,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实地核查,确保资金投向真实、资金划转合规、收益核算准确,筑牢保险资金安全防线。
3. 健全风险管控体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保险机构需结合行业风险特点(如利差损风险、另类投资风险、跨领域风险敞口等),建立健全资金运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处置机制,加强对高风险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风险管控,合理配置流动性资产,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处置存量风险,防范风险蔓延扩大。
4. 完善内部控制,强化监督制约作用:内部控制是规范资金运用管理的关键,保险机构需建立健全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职责分工,实现决策权、运营权、监督权相互分离、相互制衡,规范决策流程和执行流程,强化内部审计、合规、风控部门的监督职能,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和合规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内控缺陷,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5. 提升审计效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审计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专项审计时,需严格遵循工作方案要求,明确审计目标、范围、程序和方法,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综合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加强延伸审计和交叉验证,破解审计难点,确保审计证据充分、审计结论公正;同时,强化整改跟踪,建立审计闭环管理,推动审计发现问题全面整改,发挥审计“查问题、促整改、建长效、防风险”的监督作用。
6. 加强人员建设,提升专业管理水平:保险机构需加强资金运用、审计、风控等相关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提升人员对监管政策、业务知识、风险防控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建立完善的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离任审计制度和后续教育要求,打造专业化、规范化的从业人员队伍;同时,审计人员需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和审计技巧,精准识别违规问题和风险隐患,确保审计工作高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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