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行业资讯
公司新闻
行业资讯
政策法规
 
HOME行业资讯 >> 2016年第29号公告: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2016年第29号公告: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作者:审计署办公厅] [日期:17-01-17] [热度:]


2016年第29号公告: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时间:2016年11月25日】 【来源:审计署办公厅】

 

2016年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 
(2016年11月25日公告)

2016年第三季度,审计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任务落实,审计了886个单位1142个项目有关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任务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涉企收费清理、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抽查资金3423.58亿元,涉及中央财政资金1057.66亿元,并对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从审计情况看,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主动作为,着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较好成效,但也存在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半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今年上半年,审计署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共反映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扶贫资金管理和重大项目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的80个典型问题,涉及金额135.64亿元。从跟踪检查整改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与全面自查自纠相结合,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工作部署和统筹协调,狠抓整改,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至2016年10月底,已完成64个问题的整改,16个问题正在整改,整改金额130.79亿元(占96.42%),其中统筹盘活财政资金122.51亿元,加快安排使用1.25亿元,追回套取、截留的扶贫资金444.72万元,加快项目建设推动5.32亿元资金发挥效益;停止和取消收费项目12项(涉及金额1.64亿元)并清退违规收费243.21万元,取消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7项。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成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仍处于建设过程中;一些问题的整改落实需要多部门联动配合,正在抓紧统筹协调;一些政策文件修订的需要履行征求意见等程序,正在办理中。

二、2016年第三季度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从第三季度跟踪审计情况看,有关地区和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整合统筹财政资金,进一步加快了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了国家重大政策落实。贵州省、黑龙江省和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采取措施不断优化政府服务,降低企业物流、质量检验、采矿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经营成本,取消在用机动车排放检测准入限制;吉林省、山西省积极推进钢铁、煤炭行业供给侧结构性调整,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河北、湖北、山东、浙江、海南等6个部门和地区在卫生扶贫、金融扶贫、涉农资金管理、清理整合财政资金以及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弥补社会发展短板。

与此同时,审计还发现有关地区和部门存在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一)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2013年及以前年度27.22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或清理盘活,结转时间超过2年,具体包括防范化解风险准备金、长期结存的财政专户资金等。

(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金融扶贫等3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扶贫到户贷款贴息执行进度较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二是抽审10个省的部分地区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涉及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贷款财政贴息等资金1.47亿元;三是28个单位和11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虚假票据列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或在扶贫工作中借机牟利,涉及金额957.02万元;四是32个扶贫移民安置工程等扶贫项目效益不佳,涉及资金6371.87万元;五是烟叶产业基地公路硬化等5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财政资金1708.9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一是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等4项资质、资格认定许可事项应取消未取消;二是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后续管理不到位或基层无力承接;三是个别地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清理规范不到位;四是个别地区电子政务平台利用率不高,影响投资效率。

(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有关地区和部门仍存在违规收费或依托权力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性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问题金额2.88亿元。一是4个省的11个单位在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或超标准征收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税费,共计1.41亿元;二是2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违规向企业收费926.56万元;三是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未按规定清理规范,仍由企业负担中介服务费1.35亿元;四是2家单位依托达标评比活动,自设名目向企业违规收费307.66万元。

(五)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面。本次抽查的重大建设项目中,31个项目由于规划不衔接、征地拆迁进展慢、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建设进展较慢;3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后闲置或未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

1.上半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2.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3.第三季度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附件1

上半年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署在2016年第三季度的跟踪审计中检查了上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至2016年10月底,有关地区和部门已整改问题金额130.79亿元,占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6.42%。

一、有关地区和部门积极采取举措落实整改

2016年7月27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地方和部门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审计情况汇报,要求抓紧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会后,有关地区和部门高度重视,抓紧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落实整改。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地区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同志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全面统筹,并及时掌握整改动态,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针对一些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加强多方联动,在抓好自身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主动与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促使整改做到全到位、真到位。

二是强化整改措施。各有关单位围绕审计发现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对短期内能够解决的问题,列出时间节点,倒排工期,严格按照计划推进;对长期性、体制性问题,深入调研、找准症结,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力争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国务院扶贫办和四川、甘肃等省专门成立工作组,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广审计报告中反映的推动改革创新好的经验做法,并以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为契机,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对相关领域开展全面自查,举一反三,进一步排查问题隐患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加强防范,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上半年跟踪审计反映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深化“放管服”改革和重大项目推进等方面的80个典型问题,涉及金额135.64亿元。至2016年10月底,6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16个问题正在整改中,已完成整改金额130.79亿元。

(一)关于11个项目结存财政资金94.28亿元未及时安排使用发挥效益问题。山东等9省统筹盘活资金93.85亿元,用于扶贫、教育等项目支出;海南省、甘肃省、辽宁省加快项目推进,完成支出4154.43万元;还有180万元将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使用。

(二)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广东省、福建省3个项目 1.42亿元专项资金统筹后仍未及时使用问题。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已将上述资金全部收回。

(三)关于山西省临县财政资金统筹1.39亿元不到位,资金短缺和资金闲置并存问题。临县财政局已印发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及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项目资金1608.72万元进行了统筹盘活,并加快了农村住房搬迁和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实施进度。

(四)关于部分单位在职责履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出口等环节仍存在违规收费、垄断性经营服务收费或重复收费问题。相关地区和部门全面停止、取消违规收费项目,辽宁、河南、广东3省返还违规收费243.21万元。

(五)关于部分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未取消,审批前置条件多问题。国务院国资委、深圳市及贵州省相关地区取消了相关考核、备案、资格认定事项;质检总局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前置审批进行了简化,取消多项前置审批条件,优化相关审批程序,压缩了审批时限。

三、完善制度和健全长效机制情况

在整改审计查出问题的同时,相关地区和部门进一步完善了规章制度及考核机制。国务院扶贫办、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民航局等4个部门和河北、广东、河南、贵州、内蒙古等5个省(区)完善和修订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部门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度15项。如国务院扶贫办正会同财政部修订《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完善资金使用精准性的评价等考核指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附件2

有关地区和部门推进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

一、降低企业成本,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2016年3月,贵州省发行“黔通卡”,对通行省内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实行通行费折扣优惠政策,并在此基础上对重点物流企业再给予特殊优惠,降低了物流成本。至2016年9月底,全省共办理货车“黔通卡”43.02万张,共计优惠1094.23万元,涉及贵州重点物流企业95家。

(二)2015年10月以来,黑龙江省集成全省23个国家级和省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优质技术资源,为企业搭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的“质量服务公共平台”,使企业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产品质量检验服务并取得检测报告,为企业简化了中间服务环节,节约了检测成本。

(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是“开采矿产资源审批”的前置条件,1999年以来审查费用由行政相对人承担。2016年6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土资源部发证采矿权的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费收取方式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908号)明确,审查费用不再由行政相对人承担,由财政预算保障,至2016年9月底,已为企业减负145万元。

(四)2016年7月,环境保护部废止了原环保总局印发的《关于发布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的通知》(环发〔2005〕15号),取消了该文件对开展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定期检测的检测机构和从事排放污染物检测的检测人员的准入限制。

二、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积极推进去产能

(一)2016年以来,吉林省采取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出台相关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等多项措施积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将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落实到企业、项目、责任人,并妥善处理职工安置工作,引导钢铁企业去产能。至2016年8月底,吉林省已完成2016年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108万吨的任务,比全国统一规定的完成时限提前了3个月。

(二)2016年以来,山西省加快推进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细化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工作落实,省级财政在中央奖补资金基础上安排配套资金3.4亿元对化解过剩产能给予支持,对省内207座重组整合矿井进行停产停建整顿,重新确认生产煤矿产能,并实行减量化生产,政策初见成效。至2016年9月底,山西省2016年确定关闭退出的25座煤矿已全部停止了井下采掘。

三、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积极推进扶贫、医疗卫生等民生短板建设

(一)2015年以来,山东省从省级层面搭建资金整合平台,将中央和省级涉农资金整合起来,一揽子分配到县,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建立了“统一政策要求、统一管理程序”的涉农资金管理机制。至2016年9月底,该省共整合中央和省级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10.77亿元,整建制推进140个县(市、区)项目建设,提高了涉农资金管理效益和效率。

(二)2016年,河北省出台了《河北省金融扶贫指导意见》,组织金融机构对62个贫困县实施“一帮一”脱贫,不脱贫不脱钩,并采取多种模式开展金融扶贫。一是协调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积极试点保险资金支农融资业务,采取“政府政策支持+保险资金融资+保险风险保障”的方式,为农户和农企提供农业保险和信贷资金支持,至2016年9月底,已投放支农融资金额1500多万元;二是协调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对农户贷款执行基准利率,至2016年9月底,开发出的“脱贫贷”、“小康贷”等信贷产品已投放贷款2亿多元;三是协调石家庄股权交易所对河北省的国定贫困县挂牌企业给予费用减半,并提供“股权质押”、“上市贷”等融资服务,至2016年9月底,已有30个贫困县的46家企业在石家庄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

(三)2015年以来,湖北省协调湖北银监局及相关金融机构在全省探索实施“金融服务网格化”战略,通过建立“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借助网格化工作信息,筛选出贫困户和弱势群体,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产业发展、移民搬迁安置等。如2015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通过普惠金融网格化工作站,为该省通城县授信易地搬迁贷款8亿元,帮助其贫困户脱贫致富。

(四)2016年4月至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动员80万基层卫生计生工作人员,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的基础上,对45个重点病种和48个次重点病种,逐户、逐人、逐病开展因病致贫返贫情况的核实工作,建立了涵盖775万因病致贫返贫贫困户、1996万贫困人口的健康扶贫管理数据库,提高了健康扶贫精准度。

(五)2015年以来,浙江省杭州市积极进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探索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新模式。一是对有关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447项政策文件进行清理整合,撤销152项、调整整合148项、保留147项,压缩率为34%;二是将专项资金整合为产业发展、民生事业、政府投资等3大类21小类,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明确主管部门和预算金额,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开;三是合理分配资金,集中财力聚焦重点,2015年和2016年分别在专项资金预算总规模中切块安排15.1亿元和17.6亿元,用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体制改革等重点项目和工作。

(六)海南省积极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至2016年9月底,海南省已与广东省等3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223个统筹区签订异地就医合作协议,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服务量由2010年41人次50万元,上升至2015年10 912人次4839万元。

附件3
第三季度跟踪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方面

(一)至2016年9月底,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委“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结余资金1.79亿元,国土资源部土地勘测规划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项目”结余资金954.31万元,闲置超过2年未及时清理。

(二)至2016年9月底,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防范化解风险准备金专户中结转超过2年的存量资金为19.26亿元,未按规定优先用于偿还存量债务。

(三)根据非税收入管理要求,主管部门集中收入等应上缴相应级次国库并纳入预算管理。至2016年9月底,上海市民防办、质监局、体育局、卫生计生委分别有6050.51万元、5652.67万元、2303.7万元、134.63万元非税收入在本单位账户结转超过2年。

(四)至2016年9月底,天津市北辰区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款专用为由,有3.26亿元财政资金结转超过2年。

(五)2011年至2015年,甘肃省财政厅共下达嘉峪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长城本体保护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2.68亿元,至2016年9月底,由于施工难度大等原因工程进展缓慢,中央预算内资金1.18亿元结转超过3年未使用。

(六)2013年2月,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财政局收到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500万元,至2016年9月底,因城市规划调整项目未能实施,上述资金结存超过3年未使用。

(七)由于吉林省松原市财政局未及时将2013年彩票公益金分成资金692.68万元落实到具体的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项目,至2016年9月底,上述资金结转超过2年未使用。

二、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一)金融扶贫等3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部分地区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不到位。

一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印发后,经抽查,至2016年9月,河北省33个、云南省64个、贵州省32个、湖南省10个试点贫困县尚未按要求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导致试点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推进较慢。

二是由于统筹整合不到位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抽审青海、甘肃等8个省的部分县(市),有1.4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其中9263.25万元结存2年以上未能及时盘活统筹使用。



(三)28个单位和11名个人通过伪造合同、虚假票据列支、虚报工程量等方式骗取套取、侵占扶贫资金,或在扶贫工作中借机牟利,涉及金额957.02万元。



(四)32个扶贫项目因脱离当地实际,后期管护不到位或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未落实等原因,建成后闲置废弃或者种养殖成活率低,项目效益不佳,无法实现预期扶贫效果,甚至形成损失浪费,涉及资金6371.87万元。



(五)5个扶贫项目推进缓慢,涉及资金1708.9万元。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

(一)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人员资格认定等4项资质、资格认定许可事项应取消未取消。



(二)3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后,后续管理或承接不到位。

1.2015年10月,国务院发文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和“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至2016年9月,贵州省本级、贵阳市、六盘水市、贵安新区、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等5个统筹区,未按要求及时制定并公开地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经办机构与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不完善。

2.2013年12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将“产地植物检疫、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行政许可事项由市农业局下放至县(市)、区农业管理部门,由于各区农业管理部门缺乏必要技术力量,不具备承接能力,采取委托的方式由市农业局办理。2016年4月,该项行政许可又被重新收回至石家庄市农业局办理,未实现该行政许可事项下放的预期改革目标。

(三)个别地区行政审批事项前置审批条件清理不到位。

2016年8月,四川省阿坝州发展改革委在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事项中,仍保留了河流水电规划、水电资源开发权授予、水电资源有偿使用、留州电量4项前置审批事项,上述事项未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国办发〔2014〕59号)规定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前置审批事项及设定依据一览表》目录中。

(四)个别地区电子政务平台利用率不高,影响投资效率。

国务院要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在2015年底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试运行。经抽查,2016年1月至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有11个县(区)未录入投资项目,45个县(区)录入项目数量在5个以下,其中21个县(区)仅录入1个。由于未实现与其他行政审批系统数据互通,导致同一审批事项在多个系统中多次信息录入、审批,降低了审批效率。至2016年8月底,湖南省新宁县、邵阳市大祥区2个县(区)未启用在线审批平台受理业务,张家界市市本级以及常德市鼎城区、华容县、茶陵县3个县(区)在线审批办结数量仍为零。

四、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方面

(一)4个省的11个单位在国家明令取消、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或超标准征收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税费,共计1.41亿元。



(二)2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违规向企业收费926.56万元。



(三)3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不到位,仍由企业负担中介服务费1.35亿元。



(四)2家单位依托达标评比活动,自设名目向企业违规收费307.66万元。



五、重大建设项目实施方面

(一)个别地区和部门未及时确定设计调整方案,导致项目进展缓慢。新建兰州至甘南州合作市铁路项目于2014年12月开工建设,总投资103.8亿元,设计时速120公里/小时。2015年10月,甘肃省人民政府以兰合铁路设计时速与相连接的新建西宁至成都铁路不匹配等原因向中国铁路总公司申请将兰合铁路设计时速调整为200至250公里/小时。由于双方未及时研究确定建设标准调整方案,至2016年9月底,5个标段中仅1个标段累计完成投资2.62亿元,占项目概算总投资的2.52%,其余4个标段暂停招标或施工近一年。

(二)6个铁路项目因征地拆迁进展慢影响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邯济铁路至胶济铁路联络线工程、秦沈铁路客运专线能力加强工程、锦承线义县至朝阳段扩能改造工程、锦承线朝阳至叶柏寿段扩能改造工程、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和北京至沈阳客运专线北京段等6个项目2016年投资计划81.8亿元,因工作启动较晚、铁路项目单位未与地方政府就征地拆迁标准达成一致、工程建设临时用地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征地拆迁工作推进缓慢,至2016年9月底,上述项目仅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15%、19.07%、19.29%、13.13%、27.5%和41.75%。

(三)部分项目因地方建设资金不到位影响建设进度。

一是山东省7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49亿元,其中市、县应配套资金1.22亿元,因9233万元配套资金不到位,应于2014年完成的项目至2016年9月底,仅完成投资计划的73.9%。二是辽宁省鞍山市惠民佳园小区等6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因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供水、供电、供暖等配套工程尚未完成,项目超期2年未完工。

(四)11个卫生、交通等建设项目因规划调整等原因进展缓慢。

一是甘肃省8个中央预算内投资卫生建设项目总投资1.06亿元,应在2015年前完工,由于城市规划调整、设计方案变更等原因,至2016年9月底仍未开工。二是浙江省三门县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全科医生培养基地2个项目总投资4.61亿元,计划分别于2014年和2015年完工,由于三门县人民医院和浙江医院多次调整项目设计方案以及未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导致项目延迟两年才开工,建设进度严重滞后,至2016年9月,两个项目仅完成投资总额的36%和29%。三是江苏省芜申线高溧段航道整治工程新襟湖桥改建项目是交通运输部“十二五”期间长江黄金水道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内容,概算投资4664万元,计划于2014年完工。因项目所在地南京市高淳区政府对设计方案反复提出修改意见,截至2016年9月底尚未开工。

(五)个别项目建成后闲置或未达到预期效益。

一是辽宁省鞍山市2013年至2014年交付立山区使用的551套廉租住房和303套公共租赁住房至今尚未分配使用,闲置时间超过2年。二是江西省景德镇市西瓜洲污水处理厂和乐平市污水处理厂一期扩建工程分别于2009年和2014年建设完成,实际完成投资1.09亿元。由于配套管网建设未完成等原因,两个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量等主要指标未达到预期目标。



技术支持:博洛建站 | 中天恒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员工天地 友情链接 企业邮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