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笫二十三次会议于6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决定》,将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部署实施、加强协调联动,经部领导批准,财政部会计司召开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贯彻落实座谈会。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婷婷出席会议并讲话。财政部会计司司长林启云主持会议。财政部监督评价局局长杨瑞金,中注协党委书记、秘书长江湧,中注协党委委员、副秘书十长薛虓乾出席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到会并讲话。司法部立法二局副局长叶平,中国证监会会计司司长李维友等应邀到会。地方财政部门,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等30家行业代表参加会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雷建斌在讲话中,主要介绍了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总体情况和重点内容。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郭婷婷在座谈会上讲话指出: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将从2027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改注册会计师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保持现行法基本框架和主要制度不变,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监管措施、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等方面,着力解决审计造假等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注册会计师法修改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把新法宣传融入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等培训中。面向注册会计师行业要重点加强职业道德、职业怀疑、舞弊风险识别、审计证据和事务所质量管理培训,推动法律规定与执业准则有效衔接。面向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重点加强会计资料真实性、内部控制、财经纪律和审计配合义务教育、增强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依法履责意识。
各地区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本次注册会计师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将贯彻实施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从宣传培训、配套制度、组织实施等多个方面确保新修改注册会计师法顺利实施,进一步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和注册会计师执业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